责任人:蔡圣初 叶寒冰
协调人:凌 云 谢银根
牵头部门:政法委
责任单位:政法委、公安局、信访局
2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内容与要求: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制度,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完善“五费合征”机制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探索进城务工农民参加社会保障。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加快建立健全以解决城乡困难群体就医、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孤寡老人集中供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全社会充分就业。
责任人:谈月明 唐根耀 方新旗
协调人:严新华 陈亚明
牵头部门:劳动保障局
责任单位: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教育局
八、着力推进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24、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内容与要求:认真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增强科学发展、驾驭全局、协调利益关系和务实创新的能力。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创建活动。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科学发展观在湖州的生动实践,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巩固拓展宣传工作阵地,开展基层形势任务教育活动。
责任人:王金根 沙铁勇
协调人:杨建明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25、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内容与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紧紧围绕贯彻实施“十一五”规划,增强“三力”、率先崛起,设计载体和抓手,切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勇于为创新挑担子、为发展尽责任、为基层作奉献。要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推动各级党政机关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简政放权、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改进服务,使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真正成为各级机关的工作导向。
责任人:蔡圣初 朱坤民
协调人:叶理中
牵头部门:市直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纪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经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