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村通公交班车工作的意见
(芜政秘〔2007〕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交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和开展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根据我市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和“村村通”工程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城乡交通一体化为目标,以城乡道路网为依托,合理规划城乡客运网,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实现市区到县城、县城到中心镇、中心镇到行政村和规划社区(居民点)的城乡客运全部公交化,促进全市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建设目标:通过加快城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和村村通公交班车步伐,2007年,全市完成11个农村等级客运站、105个港湾式候车亭、1000个候车站牌的建设任务;85%的行政村开通公交班车。2008年,基本完成全市所有的农村等级客运站、候车亭及候车站牌的建设任务;2008年底前全市所有的行政村实现通公交班车的目标。
二、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农村客运站点建设
1.建设内容。合理规划农村客运站点,搞好农村等级客运站、候车亭和候车站牌建设,做到“镇镇有站、村村有亭”,按需设置候车站牌。
2.建设标准。农村等级客运站须有站房、停车场、候车设施和卫生设施等;候车亭须有遮阳避雨设施、固定候车座椅、班次时间表等。候车站牌须有安全停车及旅客候车位置、班次时间表等。农村客运站及候车亭、站牌应设置运管部门统一规定的标识。
(二)村村通公交班车
1.建设内容。按照“路、站、运”一体化原则和全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实施规划的要求,对原有线路的延伸和新线路的开通,采用公交化模式运行,使全市所有的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公交班车。
2.建设标准。村村通公交班车实行“五统一”的标准。即:统一线路代码、统一站点布局、统一编排班次、统一车身标识、统一服务标准。
三、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