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创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着力抓好电力、煤化工、磷化工、有色、冶金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抓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指导和督促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落实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方案,做好第二批试点单位的实施方案编制,制定和实施用循环经济改造传统企业和工业聚集区(园区)的方案,启动一批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支持一批重点循环经济项目建设。
(四)加大节能投入力度,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对节能的投入力度,引导企业和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向节能降耗。以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做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工作进度,积极争取国际资金支持。设立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示范项目、节能监察与监测、节能宣传培训和表彰奖励等。要用好用足节能技改项目国家财政奖励的政策,围绕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等重点节能工程,选择一批节能效果显著的重点技改项目申报国家财政节能奖励资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节能技改项目前期工作,做到实施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引导和支持我省重点耗能企业加快技术进步节能,为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打好坚实的基础。
(五)加快节能技术研发推广,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
各地区、省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节能技术研发工作,围绕我省节能工作需求,重点研究开发节能降耗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支持企业开发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节能先进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规范有关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申报、审核、公告程序,继续组织推荐、公布适于在我省推广应用的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通过举办展览会、推广会等形式,推广一批量大面广、节能效果显著的技术和产品。培育和发展我省节能技术市场,鼓励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融资担保机制。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节能技术研发的投入,对节能效果显著的技术和产品要从政策和资金上重点给予支持,采取补贴奖励等方式鼓励应用节能技术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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