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要大力拓宽人才培养投入的渠道。在各级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每年从职工工资总额中提取一定的比例(2%-4%)设立专项培训经费,用于职工继续教育、技能培训。考虑由县财政出资设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在增加国家财政拨款的基础上,拓宽投资渠道,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鼓励多种形式的人才开发投入和培养。
第二十一节 加大人才队伍的培训力度
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建立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功能齐全、师资水平高、培训设施和手段先进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综合基地,并以此为龙头,逐步形成高、中、初三级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在抓好职业教育的同时,搞好职业培训工作。继续重点强化彭水党校、职教中心、职业中学等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现有作用。
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既要注重各类人才基本素质的普遍提高,又要突出高层次人才、中青年科技骨干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采取灵活手段,建立多元实用人才培训机制。除采取常规性的培训实用人才的方式外,还要大力推广远程教育。依托远程实用人才培训课程,解决那些在职的培养对象“按时上课难、按时收看难”的问题。广播电台每周可以开办深受农民欢迎的农村专题节目。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特别是人事部门要强化对职业培训的组织、领导和督促,协调好社会各方面的教育资源,编订职业训练标准,提供培训教材与方法,推行技能鉴定和职业证书制度,形成由企业培训制度、岗位培训制度、学徒培训制度构成的职业培训体系,推行劳动就业准备制,建立和完善就业服务中介机构,对拟就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下岗再就业人员提供培训、上岗一条龙服务。
第二十二节 健全人才市场
目前,彭水自治县的人才市场处于起步阶段,仅仅限于收集人才信息,推荐人才等。对此,可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搞好、搞活本地人才市场,提高人才使用效益,真正为人才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完善人才市场网络体系。进一步办好基础性人才市场,健全专业性人才市场,发展农村人才市场,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和高技能人才市场,使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建立人才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提高人才市场社会化服务水平。
(2)强化人才市场服务功能。在进一步办好人才集市、提供人才信息、开展人才培训等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人才测评、择业指导、人事设计、市场工资测算等新型服务项目,大力推进和发展人事代理,规范人事代理行为,做好人才档案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3)健全人才市场运行机制,加强人才市场法规建设。积极运用供求、竞争等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引导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认真落实人才择业自主权和单位用人自主权,重点推进事业单位、骨干企业进入人才市场自主选人,促进大中专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切实提高人才资源的市场配置率。加大《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的实施力度,强化人才市场法制化管理,健全人才市场监督机制,规范人才市场行为,加强对人才市场的宏观管理和监督,保护人才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节 改善人才工作环境
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采取“三个优化”工作思路,不断改善人事人才工作环境,营造出“重才、亲才、富才”的良好氛围。
首先是优化舆论环境。坚持把人才资源作为第一资源,加大人才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对人才工作的要求,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深刻理解“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判断,深刻理解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重大意义;加大彭水自然资源、人文环境、产业构成、发展前景和人才政策、人才服务等方面的对外宣传力度,增强彭水对外知名度和吸引力;大力宣传我县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事迹,努力形成尊重人才、服务人才、重视人才工作、做好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围。
其次要优化政策环境。不断修改完善现有人才政策,创新人才政策规定,改善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营造广纳群贤、知人善任、待遇优厚、服务一流的人才环境,为各类人才施展抱负、贡献才智和发挥作用提供广阔的舞台。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WTO规则相衔接,覆盖各类人才,涵盖人才队伍建设各个环节的人才政策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