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科技支农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加大力度引进和培养农业科技人才,拓展和提高各级农业服务机构的工作领域和服务水平。针对我县农业产业特点,为农村人才提供烤烟、畜牧、林业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农业技术、农业新品种信息和营销信息等,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技术、信息服务体系;对农业专业户、农民企业家给予优惠的税收、资源使用和投融资政策;农业科技人员要与农业专业户形成对口和稳定的服务关系,培育农村技能人才和农业专业户。
(2)认真落实和实施好县“‘638’实用人才工程”和“‘6个1’计划”等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在培训中,要注意把农业技术能手、农村乡镇干部和贫困村干部的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有效带动农村实用人才的发展;其次,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要与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农民需求有效结合起来,根据自然资源开发和农业结构调整状况,突出特色产业和主导品种。建立和发展县级以农广校、农民中专、县科协为主,乡镇以农科教中心为主和村级以农科协会、农村科技示范户为主的培训推广基地,在全县各乡镇、村举办各类农业科技知识和使用技能培训班。
(3)加大农村人才的转移力度。首先要加强引导,为农村人才转移就业营造良好条件;其次要加强技能培训,努力增强农村人才转移就业的能力;再次要加强人才交流服务,在各乡镇成立人事人才工作指导站,建立并规范发展劳务输出服务中心等类似中介服务机构,为农村人才转移就业搭建创业平台。
第六章 “十一五”期间人才规划的保障措施
第十八节 加强人才工作的领导
必须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原则,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县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协调、服务的责任,把人才发展摆上议事日程,分工专人,健全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努力形成领导有力、配合到位、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把人才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各人才管理部门要增强力量,建立人才发展研究的长效机制,掌握人才的数量、质量、结构、流动趋势、发展动态等数据,加强人才规划的调控监督。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县委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在全县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形成县委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县人事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各乡镇党委要建立相应的人才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县委要健全领导干部考学、评学、述学制度;推行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考试成绩作为各级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内容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节 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要建立和保持一支高素质、高水平、能级对称的党政人才队伍,必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改革来广纳群贤,以竞争择优为主导来选拔人才;可以将选拔的范围扩大到全社会,只要是符合需要的,都可以纳入选拔范围;建立以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提高干部队伍的危机意识,并以此来调动广大干部人才积极性、创造性。
以实施《
公务员法》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5+1”文件,抓好《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落实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录用原则,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
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及高技能人才,应全面推行竞争择优的聘用制和合同制;建立包括按需设岗、竞争上岗、严格考核、动态管理等一系列与国际通用的人才选拔接轨的制度,给用人单位以充分的用人自主权。
第二十节 加大人才培养的投入
首先要严格保证基础教育的投入。对彭水这样一个地处偏远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来说,当前的重点是搞好基础教育,特别是普及初等教育。应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我县教育适度超前发展。为方便农民子女就近上学,可考虑将完全小学适当集中,办学点适当下伸,在人口居住分散地区建立寄宿或半寄宿学校;初中则相对集中,充分发挥乡镇初中的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