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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
(津政发〔2007〕10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中医中药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遗产,是卫生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当前,医学模式的转变、疾病谱的变化、人口老龄化以及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中医药传统文化的特色和优势,实现我市到2015年中医药综合实力全国领先的目标,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保障人民健康为宗旨,坚持中医药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使中医药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的科学内涵、学术价值和特色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丰富并发展中医药理论和实践,推进中医药的现代化、市场化、国际化,全面提升中医药的服务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我市中医药事业科学、健康、率先发展。

  (二)基本原则。发展中医药事业要以人为本,注重社会效益,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共享共建;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遵循中医药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吸收借鉴现代科学技术及西医诊断治疗方法,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共同发展;坚持中医中药紧密结合,以医带药,以药促医,实现中医中药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到“十一五”末,建立起城乡统筹、均衡发展、功能完善、特色突出、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更加完善,中医药医疗水平显著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壮大、结构优化;中医药科技创新研发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产业产值居全国前列;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体系初见成效,使我市成为全国中医药医疗、教学的高端地区,中医药科研的创新之地,中医药产业的主要集散地和中医药对外交流的重要基地。

  二、优化、整合中医药卫生资源,完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

  完善区域卫生规划中的中医药机构设置,推进中医药卫生资源调整。做大做强优质中医药资源,提高基层中医药卫生资源的利用率。以中医医学中心、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为龙头,以精品中医院为骨干,以各级医院的中医科为基础,以个体中医诊所为补充,建立覆盖城乡、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适应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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