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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政办[2006]74号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温州市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制止无证无照经营,促进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和《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意见(试行)》(温政发〔2004〕81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当前实际,制订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三个温州”的要求,以建立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按照推行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制度建设和坚持分类处置、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努力建立防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自2006年4月下旬至2007年3月底,集中一年时间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清理全市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并建立长效机制,使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工作日常化、制度化,通过整治达到以下目标:一是不发生大面积、区域性、行业性、群发性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二是城镇主要街道无证无照经营率低于3%;三是城郊结合部及全市其他地方无证无照经营率低于5%,逐步建立起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

  三、工作重点

  以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城郊结合部、公路沿途、车站码头、校园周边、各类市场、开发区等为重点整治区域,不断加强对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食品、医疗器械、药品、农资、美容美发、网吧、电子游戏室、餐饮、保险营销、中介服务、电镀加工、陶瓷制作等行业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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