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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温州市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2.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加分)。新增规模企业的,每10家加0.5分;新增全国重点创名牌乡镇企业或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的,每家加0.5分;新增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每个加2分;新增省级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服务中心的,每个加2分;新增国家级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服务中心的,每个加5分;新增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每5家加0.5分;新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并运作的,每家加0.5分;本年度内出台扶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发展优惠政策的加1分。最高加分不限。

  3.标准厂房建设(加分)。每开工建设1万平方米加2分;出台鼓励标准厂房建设政策措施的加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5分。

  (四)可持续发展(63分)。

  1.工业性投入(25分)。完成市下达年度工业性投资目标任务的得23分,完成率每增减1个百分点相应加减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5分。当年技改实际贴息额达到上年度技改贴息额的得2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相应加减0.2分。

  2.开工建设率和竣工投产率(30分)。2005年底前已供地的项目,开工建设率达100%的得6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2006年供地的项目,开工建设率达80%的得7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相应加减0.5分,加分不限,减分扣完为止;2006年已征用的工业用地,供地率达90%的得7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相应加减0.5分,加分不限,减分扣完为止,同时,每供地100亩加1分;原计划2006年竣工的项目,竣工率达90%的得6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相应加减1分,加分不限,减分扣完为止;2006年开工建设的省市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率达1/3以上的得4分,每少1个项目扣0.5分,扣完为止。

  3.节能降耗(加分)。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3%及以上的(按2000年可比价计算),加3分,下降不到3%的不得分。

  4.导向目录(加分)。本年度修订“当前优先发展的重点行业、重点产品指导性目录”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的加3分,贯彻执行“两个目录”成效显著的再加2分。

  5.招商引资(8分)。本年度修订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得3分;实际利用外资完成当年市下达指标任务的得5分,完成率每增减10%相应加减0.5分。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在温设立生产性企业的,每家加3分;引进内资(温州市以外资金)实际到位数,每5000万元加1分。

  6.重点项目(加分)。新列入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债项目、双高一优项目、技术创新专项项目,国家级高技术项目,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每项加2分;新列入省级项目计划(包括经贸系统的重点技改项目、省重点工业用地项目、省技术创新项目、省高新技术产品试制试产计划项目、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发展改革系统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科技系统的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每项加0.5分;新列入市级重点技改项目、技术创新项目的,每项加0.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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