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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意见
(宁政发[2007]137号 2007年10月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土地沙化、荒漠化是全人类的公害。防沙治沙事关国土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发展安全。我区整体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是全国沙漠化防治重点省区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国发 [2005]29号)、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防沙治沙和生态建设,为构建祖国西部生态屏障做出重要贡献,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防沙治沙取得显著成效。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沙治沙丁作,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按照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强生态建设的部署,各级政府坚持把防沙治沙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实施《防沙治沙法》,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有效遏制生态恶化趋势。“十五”以来,我区新完成营造林面积107.1万公顷,全区现有森林面积51.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的8.4%提高到9.84%;恢复湿地10万公顷。实行全境禁牧封育,草原沙化得到有效遏制。据第三次全国荒漠化沙化监测结果显示,我区已累计治理沙化土地46.7万公顷,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00平方公里,控制水土流失面积51万公顷。沙化面积由上世纪70年代的165万公顷减少到118.3万公顷,实现了治理速度大于沙化速度的历史性转变,生态建设步入“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新阶段。
  (二)防沙治沙形势依然严峻。我区是全国沙化危害最严重的省区之一,三面环沙,干旱少雨,虽经多年治理,但荒漠化土地面积仍达 297.4万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7.24%,其中沙化土地118.3万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2.77%。全区有13个县、40个乡镇、600多个村庄、13.2万公顷农田、121万公顷草原遭受着沙化的危害,防沙治沙任务十分艰巨。
  (三)加强防沙治沙意义重大。防沙治沙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既是保护耕地、提高土地质量的重要基础,又是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沙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必然途径;既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迫切需要,又是拓展宁夏生存和发展空间的战略选择;既是改善生态、保障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又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宁夏的重要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沙治沙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改善沙区生态状况,促进沙区和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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