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渝科委发〔2008〕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软科学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软科学研究服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和能力,结合软科学研究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委对《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
二〇〇八年元月三十日
附件:
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软科学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软科学研究服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软科学研究是以实现我市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管理现代化为宗旨,以推动科技、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为目标,针对决策和管理实践中提出的复杂性、系统性课题,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多门类、多学科知识,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和论证手段,进行跨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研究。
第三条 软科学研究的范围主要是:事关全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研究、规划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科技法制研究、技术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等。
软科学研究计划不支持纯技术性理论、纯自然科学理论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第四条 软科学研究计划是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决策部门决策服务的专项科技计划,是全市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主要包括申报、立项、实施、结题、以及成果应用等环节。
第五条 市科委负责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工作。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六条 市科委年初发布当年的《重庆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