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一)组建市种子管理站。将市种子公司编制和人员整体划转到市种子管理站,超编人员按自然减员处理。组建新的市种子管理站,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市种子管理站主要承担种子技术推广服务和种子执法职能,其机构及职能划分由市农业局按有关规定报批。

  (二)组建县区种子管理站。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撤销各县区种子公司,人员及编制与县区种子管理站合并,超编人员按自然减员处理或分流到同级农技推广单位,其职能主要是负责辖区内种子执法管理和种子技术推广服务。县区机构及职能划分由农业部门提出意见商编制部门按有关规定报批。

  (三)明确市县区种子管理站职能。主要承担种子执法管理和种子技术推广服务职能。种子执法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对市场经营销售的种子进行质量监督和抽检;查处种子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及品种管理。种子技术推广服务职能主要是: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指导与推广;新品种展示和优质高产栽培技术示范推广;农作物新品种引进与筛选;农作物种子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种子信息收集交换与发布等。

  四、认真抓好种子执法和技术服务队伍建设

  要按照稳定队伍、转变作风、搞好服务的原则,加强对种子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现有的种子行政执法人员,要通过业务培训,经过资格考核,持证上岗。加强种子技术服务人员管理,推行以聘任制和竞争上岗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种子质量检验员考核制度,逐步实行品种试验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县区种子管理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种子质量检验体系、品种区域试验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严格执行种子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种子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加强对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站在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我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加快改革步伐,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农业、编制、财政、人事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业务切实加强协作配合,抓好行业指导,确保我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各县区改革实施方案务于2007年3月底前报市政府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