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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提高到80%以上。(市卫生局牵头)

  抓好其他重要指标的落实。(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约束性指标的地区分解。

  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和总人口控制四项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具体指标任务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负责分别另行下达)。

  3、建立约束性指标的公报制度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和各县区耕地保有量情况。(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和各县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情况。(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和各县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情况。(市环保局、市统计局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和各县区人口计划执行情况,通报各市区期末总人口、人口出生率、人口自增率。(市统计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负责)

  4、建立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部门、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总人口控制指标纳入对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的业绩考核。(市人事局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二)重大工程和项目。

  1、绿色产业工程。

  大力发展生猪产业,到2010年生猪饲养量达到700万头,出栏400万头。(市农业局负责)

  加快发展现代中药产业,力争到2010年,中药产业产值年均递增20%以上,5-10个品种通过国家GAP认证,规范化种植规模达到130万亩以上。(市中药办、市科技局负责)

  做大做强茶叶产业,到2010年,全市茶叶面积达到60万亩,投产茶园面积达到45万亩。(市农业局负责)

  积极发展蔬菜产业,到2010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70万亩,总产130万吨。(市农业局负责)

  2、新农村建设工程。

  以改造中低产田和配套建设农田水利设施为重点,搞好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沃土工程”,建设高产稳产农田。(市农业局牵头,市农综办、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作物种子工程、农作物植物保护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基层动物防疫设施建设。(市农业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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