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汉中的生态名市建设,开展生态环境气象服务,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和生态系统的安全及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完善卫星遥感生态监测,建立全市生态气候监测站网,健全生态气候环境监测系统,开展对酸雨、干旱等监测及生态气候环境预测、预警,开展气候与生态环境相互影响研究和重大工程对生态气候环境的影响评估,开展生态气候环境监测评估工程建设。
加强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气象服务。及时有效的气象服务是开展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气象、水利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水情变化,努力提高灾害性天气、水害的预测预警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干旱、暴雨、洪涝等灾害造成的损失。气象部门要与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合作,改进预报、预警、服务手段,进一步提高气象在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防治中的服务水平。
做好公路、铁路交通气象保障。交通安全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暴雨、大雾、大风、积冰、积雪、高温等经常造成道路和车辆损毁、交通中断、人身伤亡。要高度重视交通气象保障工作,要在全市范围的高等级公路和铁路沿线建立专业气象监测网和电子显示屏,开展大风、道路能见度、路面温度和结冰等监测,并及时发布交通气象预报预警,为公路、铁路建设和运输、旅行安全以及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加强城市和公共卫生气象监测。在汉中城区及各县城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在广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建立加密气象观测站点和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实现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及时发布城市气象灾害信息,开展城市洪涝、雷电、火险等安全气象服务,扩大服务覆盖面。建立气象与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疾病发生规律、病理和环境影响机理的研究,建立气象条件对疾病发生发展影响的业务服务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加强雷电防护工作。健全雷电业务服务技术体系,努力减轻雷电灾害损失。建立完善雷电定位系统,开展雷电的研究、监测、预报预警、灾害调查鉴定评估;不断增强雷电防护技术能力、拓展雷电防护工作领域,提高防雷装置检测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程度和雷电防护技术服务的科技水平。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决定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防雷工程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经常组织开展防雷安全工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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