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汉政发〔2007〕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更好地为汉中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06〕32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一)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我市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地形地貌复杂,暴雨、大风、干旱、寒潮、雷电和冰雹等气象灾害频繁发生,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损失,已成为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服务,对于提高全社会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二)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压力的迫切需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气候变化导致的水资源短缺、土地荒漠化、粮食产量波动、流行病传播,对粮食、能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等构成严重威胁。我市气候资源丰富多样,空中云水资源、太阳能,以及农(林)业与生态气候资源等具有巨大的开发潜力,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着巨大的经济、环保和生态价值。加快气象事业发展,开展气候资源变化分析,评估气候资源的承载能力,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气候资源,对缓解我市水资源短缺,保障水力资源开发和绿色产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三)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初步建立了天气、气候业务和科研体系,提高了气象监测、预报、预测和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气象事业的发展与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尚不完善,预报预测水平满足不了社会需求,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体系和气象应急系统还不够完善,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地方气象事业发展滞后,气象社会管理体系不够健全等,这就要求我们继续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提高气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