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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省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省金融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青政办[2007]19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07年,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西宁市商业银行、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提升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金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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