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关于批转市发改委《2008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2008]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2008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2008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意见
(市发改委 2008年1月)
2008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市由总体小康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起步之年。全市上下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市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总体目标,坚持加快推进“跨江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继续优化投资结构,努力扩大有效投资规模,进一步促进投资效益的稳步提升。为切实做好投资工作,落实好全年投资目标,现提出2008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意见如下:
一、2008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及分解
2008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2200亿元,增长18.9%。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280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500亿元,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420亿元(详见附表一)。按三次产业分解,第一产业投资10亿元,第二产业投资1100亿元,第三产业投资1090亿元(详见附表二)。
根据对南京地区部分部省在宁企业及市各部门、单位、企业集团投资计划的调查汇总,有关部门和单位投资计划851亿元(详见附表三)。各区县按照在地评价口径,投资计划1690亿元(详见附表四)。
二、突出投资重点,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1、以优化产业结构、强化自主创新为重点,加快推进国际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坚持工业第一方略,继续加大电子信息、钢铁、石化、汽车四大优势产业和十大产业链建设力度,提高产业集聚度。加快培育生物医药、新材料、新型光电等新兴产业,抓好一批龙头型、基地型大项目建设,推进产业向“高、轻、优”转变,逐步提升我市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