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温州市2006年度水利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温政发〔20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6年,我市各地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水利投入,积极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各项水利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推动我市水利事业进一步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洞头县人民政府等7个先进单位(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省、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弘扬伟大的抗洪精神,学习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克服困难,扎实工作,积极推进“515”城市防洪工程、重点围垦工程、水资源保障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建管并举,强化执法,为温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七年一月五日
附件
温州市2006年度水利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综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