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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政办〔2007〕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五日

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劳动保障局)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温委办发〔2005〕236号)精神,现就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关于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市区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增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所"牌子,按照"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专人负责"的原则,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各社区劳动保障站增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站"牌子,根据本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人数,聘用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关于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移交
  为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移交工作,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应根据"四统一"(场所标识、政策制度、工作职责、培训考核)、"六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的要求,协助街道、社区建立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流程,提供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资料,开发社会化管理服务计算机应用程序,签订《温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附件1),将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整体化管理轨道,实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与街道、社区互动管理目标。
  三、关于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职责
  各街道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所(以下简称"街道退管服务所")应根据《街道(乡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所工作职责》(附件2),督促和指导所辖社区建立健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机制,积极为所辖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区退管服务站")创造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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