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应急预案要求,研究制定和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节日期间,如发生市场异常波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维护市场稳定。各地要进一步分析市场供应变化形势,做好预警预测,落实应急供应运输、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对口衔接工作,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市场供应工作的指导,加强综合协调,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节日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在做好应急管理的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救灾救济政策,组织民政、财政、粮食等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困难群众和城镇低保家庭情况,严格执行救灾救济政策,及早安排落实救灾救助资金和粮油肉等食品货源,认真安排好困难群众和低保家庭的生活。
五、加强煤电油运供需衔接,切实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工作
在做好粮油肉等各类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工作,加强对液化气、管道煤气、煤炭、成品油、民用电、自来水等重要商品的市场监管,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供水、供电、供气等生产经营单位要统筹安排,超前对重点设备和关键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状态完好,运转正常。供水、供(煤)气企业要根据节日需求旺盛的特点,备足水源、气源,确保满足供应。
六、加强市场督查和监测,确保市场基本稳定
当前,各地要组织工商、物价、质监、卫生、粮食等部门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流通市场的监管,严格执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重点加强粮油肉等重要商品的质量检测,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欺行霸市、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要加强对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的监测和预警工作,进行全方位监控,密切关注粮油肉购、销、存及价格变化,分析市场行情,及时掌握本地粮油肉库存、销售数量变化情况,定期发布供求及价格信息,指导有关单位和企业做好粮油肉购销工作,正确引导粮油肉生产和流通。市经贸委、粮食局、物价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要注意粮油肉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对市场价格动态情况实行实时监控,实行日报制度。一旦出现异常波动,要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以便采取应对措施。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