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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2007年度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的通知


  附件:1.2007年度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推荐名额表

  2.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简况表(略)

  3.企业信用对照申报条件自查表

  4.2005年度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名单

  5.2006年度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名单

  6.2006年度延续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名单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07年度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推荐名额表

  单位   推荐名额  单位          推荐名额
  鹿城区  10     平阳县         7
  龙湾区  10     苍南县         7
  瓯海区  10     文成县         3
  瑞安市  14     泰顺县         3
  乐清市  14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9
  永嘉县  8     市直属企业        20
  洞头县  3     其他           2
  合计            120

  注:申请复评企业不占本推荐名额。

  附件3
  企业信用对照申报条件自查表

  申报企业名称:(盖章)

  申报类型:自查起讫时间:年5月1日-2007年4月30日

  1.银行信用方面:拖欠或逃废银行(信用社)债务、贷款用途恶意变更等情况。

  2.合同信用方面:合同欺诈和故意不履行商业信用合同等情况。

  3.产品(服务)质量信用方面: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价格欺诈或虚假广告等情况。

  4.财务会计、统计报表信用方面:提供虚假财务会计、统计报表信息等情况。

  5.纳税信用方面:偷税漏税、伪造发票、骗取进出口退税、骗取税收优惠、拖欠税款等。

  6.用工权益信用方面:不签订劳动合同,非法用工、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障不符合当地政府要求或拖欠社会保险费,不履行劳动保护、不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和保障义务。

  7.环保信用方面:偷排和超标排放污染物,拖欠排污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等。

  8.生产安全信用方面:未建立或未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当年发生重大人身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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