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07年度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推荐名额表
2.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简况表(略)
3.企业信用对照申报条件自查表
4.2005年度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名单
5.2006年度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名单
6.2006年度延续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名单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07年度温州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推荐名额表
单位 推荐名额 单位 推荐名额
鹿城区 10 平阳县 7
龙湾区 10 苍南县 7
瓯海区 10 文成县 3
瑞安市 14 泰顺县 3
乐清市 14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9
永嘉县 8 市直属企业 20
洞头县 3 其他 2
合计 120
注:申请复评企业不占本推荐名额。
附件3
企业信用对照申报条件自查表
申报企业名称:(盖章)
申报类型:自查起讫时间:年5月1日-2007年4月30日
1.银行信用方面:拖欠或逃废银行(信用社)债务、贷款用途恶意变更等情况。
2.合同信用方面:合同欺诈和故意不履行商业信用合同等情况。
3.产品(服务)质量信用方面: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价格欺诈或虚假广告等情况。
4.财务会计、统计报表信用方面:提供虚假财务会计、统计报表信息等情况。
5.纳税信用方面:偷税漏税、伪造发票、骗取进出口退税、骗取税收优惠、拖欠税款等。
6.用工权益信用方面:不签订劳动合同,非法用工、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障不符合当地政府要求或拖欠社会保险费,不履行劳动保护、不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和保障义务。
7.环保信用方面:偷排和超标排放污染物,拖欠排污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等。
8.生产安全信用方面:未建立或未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当年发生重大人身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