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房管局市民政局等温州市2007年至2010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温政办〔2007〕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温州市2007年至2010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实施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温州市2007年至2010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实施计划
(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民政厅关于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92号)精神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市2007年至2010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构建城乡一体的住房供应体系为目标,以界定对象、明确标准、规范程序、科学管理为重点,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二、目标、原则和任务
(一)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的目标。
按照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多方式实施救助,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制度,逐步改善农村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通过分批分年实施救助,力争到2010年基本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的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建设。摸清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状况,并从当地农村的实际出发,制定实施计划;要与正在实施的“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村庄整村迁移工程、灾民倒房重建、地质灾害避险迁移安置工程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建设。
2.因地制宜,分类救助。要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问题,充分考虑各方的承受能力,区别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实施分类救助,不搞大拆大建。
3.自力更生,多方帮扶。要立足农户自力更生,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按照“政府补一块、集体助一块、个人出一块”的方式筹措资金,鼓励群众互帮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