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地下空间工程普查建档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7〕155号)
汉台区、南郑县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提高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和开发利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并完善城市人防工程保障体系,增强现代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根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地下空间工程普查建档的通知》(陕政办〔2007〕10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近日对我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人防工程和其他地下空间工程进行普查建档。
这次普查建档工作由市人防办组织实施,各工程所属单位配合开展普查。市人防办要组织人员深入各有关单位进行实地调查,采集数据,分类建档,微机录入,组卷装订。要严格标准,制订周密具体的工作方案,保证普查质量。市政府其他部门包括与普查建档密切相关的发改委、建规局、建管局、公安局,汉台区政府、市城建档案馆等要给予大力支持,及时提供普查所需相关资料。普查对象所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也必须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使普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