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九)加强质量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快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订工作,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质量法律、法规、规章,不断改进普法工作,努力形成知法、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为我省质量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十)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先进的产品质量标准,及时跟踪和掌握国外先进标准情况,健全技术标准服务平台和标准制订修订快速应急机制;完善产品及食品标准,涉及健康和安全的主要指标要符合国际标准。抓好食品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尽快形成科学统一权威的食品标准体系,逐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重要技术标准研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鼓励企业制订具有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
(十一)强化质量安全技术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科学计量的基础工作,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重视民生计量和能源计量。规范认证认可行为,推进产品质量、安全卫生、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促进企业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等体系认证。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针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检验检测机构,提高检验水平和检验能力,特别要加强基层检验检测机构建设,配备急需的检验检测设备和人员,强化检验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构建完善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及产地环境检验检测体系。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自律机制,严格内部管理,规范检验行为,确保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科学、公正、廉洁、高效。检验检测机构要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法律责任,为产品质量监管和食品安全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十二)积极开展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按照全省电子监管网建设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电子监管网推广宣传工作,加快全省企业产品入网和信息查询终端的布设,积极开展网络建设试点工作。结合我省产业结构和产品特点,定期发布入网产品目录,制定鼓励企业入网的优惠政策、措施,全面推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构建产品质量权威发布、信息资源社会共享的网络信息体系,不断改进监管手段。
(十三)完善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为重点,完善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发布质量竞争力指数,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重要岗位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质量和信誉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把产品质量状况作为衡量企业信用水平的重要指标。大力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和防假辨假能力;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依法保护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十四)提高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地方和部门要立即报告、迅速介入、科学研判、妥善处置。同时,要重点加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食源性疾病防治等工作,尤其要防控学校、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群体食物中毒事件。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建立预警通报、应急处理和追溯召回三位一体责任体系。此外,要建立协调、联动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机制,将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省产品出口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