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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2008年中国大连烟花爆竹迎春会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2008年中国大连烟花爆竹迎春会的通知
(大政发[2008]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以展示大连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成果和弘扬中国先进民俗文化、丰富人民文化生活为宗旨的2008年中国大连烟花爆竹迎春会,定于2008年2月8日(正月初二)至2月21日(正月十五)举行。烟花爆竹迎春会是我市春节期间一项重要活动,是建设和谐社会和发展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成果、惠及市民的重要内容。办好本届迎春会对于振奋人民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活动
  2008年中国大连烟花爆竹迎春会的主要活动有:大型春节焰火晚会及元宵焰火晚会、迎春游园灯会、商业祈喜祈福过大年活动和冬季旅游观光活动等。
  二、活动要求
  为切实做好迎春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迎春会成功举办,各相关地区和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完成各自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活动项目承办单位要精心策划,高质量运作,确保成功;新闻宣传部门要根据本届迎春会的特点,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迎春会的影响;涉外和旅游单位要积极组织国内外游客来连参加迎春会活动,提供优质服务;公安、消防、安全等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春会各项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城建环卫系统要进一步美化市容,净化环境,营造浓郁的节日气氛;卫生防疫部门要做好迎春会期间相关活动的卫生防疫和应急救护工作。
  各相关地区和单位要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确保迎春会各项活动万无一失。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迎春会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2008年中国大连烟花爆竹迎春会组织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夏德仁 市长
  副主任:肖盛峰 常务副市长
      张继先 副市长
  秘书长:柳振万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副秘书长:吕家福 市活动协调指导办公室主任
       杨吉奎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组委会委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城建局(行政执法局)、市外经贸局、市交通局、市港口口岸局、市商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供销社、市外(侨)办、市活动协调指导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大连电业局、大连开发区管委会和中山区政府、西岗区政府、沙河口区政府、甘井子区政府、旅顺口区政府、金州区政府、瓦房店市政府、普兰店市政府主管领导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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