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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07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07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的通知
(温政办〔2007〕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2007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2007年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
(温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自2001年开展为老年人办实事活动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五”期间为老年人办实事的目标任务,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老龄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力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老龄事业,多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在如期完成2006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老年服务工程(即开工建设市老年活动中心;70周岁以上老人凭证免费乘坐公交集团市区线路;6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参观市博物馆、市科技馆,免费办理市图书馆借阅证)的基础上,现决定2007年继续开展为老年人办实事活动。为确保各项实事的有效落实,现就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办实事项目和责任部门
  (一)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城镇企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突破130万人,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并适时提高养老金标准。按照即征即保的要求,将新增被征地老年农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出台并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将市区未享受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责任部门:市劳动保障局。
  (二)全面实施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健康工程”。进一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完善救助方式,提高救助标准。有条件的地区,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困难老年人实行“零门槛”的即时救助。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民政局。
  (三)建立农村低保家庭住房救助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危旧房改造予以优先安排。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民政局。
  (四)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老年人生活照料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经济困难、日常生活难以自理的高龄、独居、残疾老人给予适当补贴。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年平均增长10%。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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