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2010年全区环保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宁环发〔2007〕204号)
各市、县(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06-2010年全区环保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已经制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6-2010年全区环保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2006-2010年全区环保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为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干部教育条例》)(中发〔2006〕3号)、《
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下简称
《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发〔2006〕21号)以及《2006-2010年全国环保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区环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环境保护新形势、新阶段和新任务的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大规模培训环保干部,大幅度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为实现“十一五”环保工作目标、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历史性转变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围绕环保部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根据自治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部署环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环保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推进历史性转变的能力。
2、坚持学以致用,服务环保事业发展
紧密围绕自治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十一五”环保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部署,确定培训重点和内容,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和全员培训的原则,安排和落实好各项培训,使培训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环保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