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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督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督查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07]33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7]122号)精神,为切实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确保200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市解欠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对部分区县(自治县)和企业的解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现将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督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一)有关区县(自治县)和企业解欠工作的组织领导,包括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单位分工和工作安排;
  (二)有关区县(自治县)和企业解欠工作开展情况,主要解欠工作措施;
  (三)企业产生拖欠职工工资的原因,制定的还款计划,目前的还款情况和资金来源渠道:
  (四)在2007年12月30日前全部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保证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
  二、督查地点及分组
  第一组
  督查地点:重庆机电控股集团、重庆化医控股集团、重庆轻纺控股集团、重庆煤炭集团、重庆茧丝绸集团
  组  长:李国全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组  员:舒 阳  市劳动保障局
       赵邦伟  市国资委
       吴长虹 市财政局
  第二组
  督查地点:十八冶、重庆普天公司、万盛区、巴南区
  组  长:陆伟航  市劳动保障局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组  员:周 龙  市政府督查室
       刘 浩 市建委
  第三组
  督查地点:石柱县、酉阳县
  组  长:李山林  市经委主任助理
  组  员:潘成彬  市经委
       周洪渝  市劳动保障局
       李 东 市总工会
  三、时间安排
  2007年12月中旬,具体到达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受检区县(自治县)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领导小组以及各受检企业按照检查内容准备书面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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