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的通报
(浙政发〔2008〕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便民、高效、公开、规范”的要求,积极开展“浙江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管理科学、监督有力的政府服务平台,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进了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根据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评选办法,在各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省有关单位考评,省政府决定对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29个“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和省建设厅办事大厅等5个“示范办事大厅”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扎实工作,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省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要学习借鉴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做法和经验,以规范化建设和强化服务为重点,改进行政许可运作模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和示范办事大厅名单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和示范办事大厅名单
一、示范行政服务中心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
温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
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
杭州市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
杭州市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
宁波市镇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
温州市瓯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
德清县行政服务中心
海盐县行政服务中心
嘉善县行政服务中心
绍兴县行政服务中心
上虞市行政服务中心
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
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
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舟山市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
台州市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