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粮食生产先进市县的通报
(浙政发〔2008〕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支农扶粮政策,坚持“稳定面积、依靠科技、提高单产、优化品质、增加效益”的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农民发展粮食生产,克服生产成本上升、强台风等自然灾害多发等不利影响,全省实现粮食播种面积2237.4万亩、总产842.6万吨,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有效保障了我省粮食安全。为鼓励先进,促进全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决定授予粮食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绍兴市、衢州市、富阳市、宁波市鄞州区、嘉兴市秀洲区、长兴县、上虞市、龙游县、天台县、缙云县等10个市、县(市、区)“2007年度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市县”荣誉称号;授予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支农特别奖”。同时,嘉兴市、诸暨市、衢州市衢江区被农业部评为“2007年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地县”,一并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