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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化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纠风工作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重要性、经常性的工作,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完善制度,狠抓责任落实

  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的目标和措施,将专项治理的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各专项治理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注意早做部署,细致安排,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抓紧组织实施。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清理干部职工拖欠单位公款和解决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做为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抓紧抓好,务求实效。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各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在治理教育、医疗乱收费方面,着重监督检查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新增教育、卫生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以及地方政府履行教育经费投入责任等政策落实到位情况。在清理干部职工拖欠公款方面,要充分运用警示训诫、案件查处手段,严肃查处不还公款责任人责任。同时,还要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要注重对软环境的治理,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其他专项治理工作,都要坚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相结合,重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做到宣传政策到位,具体指导到位,监督落实到位。

  (四)查处案件,严格责任追究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查案件促纠风,坚决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学校以“改制”为名高收费、违规办班乱收费、学校强制性服务收费,以及政府部门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要严厉打击;对挪用、克扣转移支付和粮食直补资金,以及各种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特别是由此引发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要坚决查处;对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对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也要揪住不放,一查到底。凡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都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有选择地进行公开曝光。

  (五)注重预防,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要把警示训诫防线建设贯穿于纠风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有效地加以纠正处理,防止成风。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建立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在教育方面,各级政府要按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加紧推行教育均衡化发展的步伐,逐步缩小区域内办学差距;对违反国家规定制定的有关教育收费方面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医疗卫生方面,积极推进“四降一升”(降低药品价格、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大型设备检查费和医院药品的差价率、提高技术劳务价格)试点工作,改革“以药养医”的机制。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都要靠深化改革破解治理难题,用机制创新推进源头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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