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联合执法检查。
3、对专项整顿工作进行验收。
(二)卫生部门的主要职责、任务
1、对熟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户)的生产、加工、经营条件进行审查,审核发放相关证件。
2、进一步加大对熟肉加工企业(加工户)购进生肉等原料索证索票、登记台账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购进不合格肉品原料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熟肉食品市场的检查,保证卫生状况良好。同时要严格推行熟肉食品卫生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3、对市场上销售的熟肉食品进行卫生安全抽检和执法检查,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向社会发布。
(三)质监部门的主要职责、任务
1、按照《
产品质量法》对已颁发加工许可证的经营户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取缔无证生产加工窝点。
2、加强对熟肉产品加工中质量安全的抽查和监管;进一步规范地方熟肉产品认证认可有关的监管工作。
3、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延安城区熟肉食品市场专项整顿工作。
(四)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熟肉食品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严把熟肉食品市场准入关。加强对流通环节假冒伪劣熟肉食品和无证无照加工、经营熟肉食品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
2、落实熟肉食品交易市场监管责任制。把熟肉食品交易市场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和具体责任人。及时查验进入市场肉品的相关手续和证明,并对肉品的实际质量状况进行抽检复查,对违法违规的经营者要依法进行处罚并予以公示。督促熟肉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建立台账,记录熟肉食品的来源和渠道,保证有关部门和消费者查阅需要。
3、积极主动向市场熟肉食品经营者宣传关于上市熟肉食品的政策规定,在熟肉食品交易市场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相关市场管理、检验管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职责、举报投诉电话和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记录,以方便群众监督、投诉。
(五)公安部门的主要职责、任务
积极配合延安城区熟肉食品市场的专项整顿工作。负责受理、核查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对重大典型案件要主动提前介入,严厉打击制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和有毒有害熟肉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应对和查处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案件,严肃处理涉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