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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温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温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温政发〔200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县(市、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部达标,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进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乐清市人民政府等32个单位“2007年度温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蔡光华等96位同志“2007年度温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立新功。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温州“第三次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 2007年度温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 2007年度温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07年度温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县(市、区)先进单位(6个)

  乐清市人民政府

  瑞安市人民政府

  平阳县人民政府

  龙湾区人民政府

  瓯海区人民政府

  苍南县人民政府

  二、乡镇(街道)先进单位(13个)

  鹿城区南郊乡人民政府

  龙湾区天河镇人民政府

  瓯海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乐成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

  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

  瑞安市飞云镇人民政府

  永嘉县瓯北镇人民政府

  洞头县北岙镇人民政府

  文成县巨屿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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