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从市内外发生的重大事故中吸取教训,切实把安全生产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区及经贸、公安、工商、技术监督、国土、城建、消防、文化、教体、监察等有关部门,要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为重点,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特别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整顿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非法生产。要严格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党政军机关等要害部门、学校、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和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关键设施的安全保卫和防护,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铁路、民航、公路交通等部门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运力安排和旅客疏导工作,帮助农民工平安返乡,严禁超载、超限、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机),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制定和完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节日期间举办各种大型活动,必须周密部署,制订合理的人群疏散等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要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精神,坚决执行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一律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一律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一律不得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达标表彰和检查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引导居民树立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理念,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