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6〕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汲取延川“12.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坚决遏制当前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全面掌握各县区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市安委会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提高事故防范水平,增强安全监管能力,防止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时间
这次大检查从2006年12月7日开始,至12月17日结束,为期10天。
三、检查内容
(一)道路交通
1、检查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县乡道路、城区街道和营运车辆的宣传标语到位情况,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当地媒体宣传专栏开辟情况。
2、检查县、乡政府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3、检查乡村道路巡查队伍组建情况,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法载人查处情况,公路巡逻交警上路执法情况,县乡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乡镇政府、派出所、交通安全专干、交通安全兼管员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4、检查驾驶人的资质审查情况,运管人员与驾驶人“结对子”情况,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客货运输车辆安全性能检测检验情况,车站安检人员出站检查制度执行情况,运管驻站人员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5、检查交警包片、包段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严格执法情况,检查暂扣机动车辆数、吊销驾驶证数、拘留人数等。
6、检查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档案建立情况,治理资金和措施落实情况,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7、检查县区公安局政委负责整治办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各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及专项整治办机构、人员、车辆、经费落实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8、检查行驶记录仪和GPS、GPRS安装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机构建立和方案制定出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