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围,制定管理考核细则,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要建立专门的学校安全保卫机构,合理设置学校卫生保健室,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和卫生人员(保健教师)。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和师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预案,落实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制度。
(二)加强安全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学校安全卫生保障水平。各级都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基本设施建设和内部设施设备配置,将学校安全卫生设施纳入学校建设改造规划,加快推进学校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尽快使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厕所、围墙等校舍用房、建筑物和用水、用电、用气、锅炉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设施完备、标识清楚醒目。在巩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基础上,启动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和“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学校旱厕改水厕,推广以生态技术为核心的粪便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后勤服务设施,着力改善农村初中校舍、食堂、厕所等学生生活、校园安全方面的条件,力争在三年内使全市90%的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解决师生集中供暖、洗浴问题并完成改厕任务,全市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和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在重点部位安装报警、视频监控设施,建成以“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
(三)大力加强学生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提高师生安全卫生防护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安全和健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学校课程教学内容,设置专门课时,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要开设心理健康咨询室,聘任专(兼)职法制副校长。学校要精心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周、教育日活动,在开学初、寒暑假和重大节假日前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定期开展自救自护的实际演练,特别是防火、防汛、防滑塌的自救演练,使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能力、卫生保健意识、自救保护和心理调节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维护学校安全成为师生的自觉行动。各级宣传、司法、卫生、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法制、卫生防疫、安全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