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统计、商务、粮食、畜牧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测工作,提高监测能力,扩大监测范围,提高预测预警水平。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生猪等副食品的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工作。及时掌握价格动态,科学分析和判断价格变化趋势,发现问题妥善采取应对措施,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凡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目录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价格信息上报。商务部门要继续坚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加强与肉类、粮油经销企业的联系,掌握货源供应情况。粮食部门要密切关注粮油市场动态,及时掌握本地粮油库存、销售数量变化情况。畜牧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信息和饲料价格的分析和预警。
六、妥善安排低收入人群和社会特殊群体的生活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区要切实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切实落实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标准的政策,切实落实提高失业保险金的规定,切实落实对大中专院校食堂补贴的政策。要建立实施城市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建立城市低保标准与物价水平动态联动机制,完善分类施保和临时救助制度。2008年在调整范围内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春节前要发至退休人员手中。保证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把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好。
七、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宣传导向正确。价格主管部门要在春节前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相关部门组织行业协会发起倡议,正确引导企业行为。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重点宣传政府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政策和措施,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震慑违法行为,稳定群众心理预期。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管理,防止随意炒作。慎重对待负面信息或容易引起不良影响的信息。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搞好宣传报道工作。
八、畅通群众权益诉求渠道
价格、工商、技术监督、商务、粮食、公安等部门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群众维权电话,并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守,确保全天候畅通。各部门要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等问题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矛盾。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案情简单、政策界限明确的,要及时处理,快速办结;案情复杂、政策界限不明确或者按工作程序调查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说明情况、解释原因、妥善回复。
九、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