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
(漯政[200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当前的价格形势,努力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当前我国经济保持了增长较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同时,价格上涨压力加大,特别是居民生活必需的食品价格出现较快上涨,对群众生活产生较大影响。去年以来价格上涨是国内外各方面矛盾积累和供需关系调整的结果,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加以治理。目前,我市重要商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总体上保持正常。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经济实力和调控能力明显增强,粮食连续三年丰收、库存充裕,生猪生产正在恢复,生产资料供应能力大幅度提高,绝大部分工业消费品供应能满足需求,我市有信心、有能力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同时必须看到,当前市场上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越来越突出,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扰乱了企业经营秩序,影响了人民生活和消费环境。目前,春节即将来临,全国“两会”也即将开始,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市场供应,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发展的大事,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为此,必须依据价格、质量、市场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生产、保障供应、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加强生产,提高供应能力
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促进粮食、油料、生猪、奶业生产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冬季麦田管理,努力争取2008年农业丰收。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做好化肥生产用电、用气的调度,组织好化肥生产,搞好调运,保证春耕需要;切实加强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监管。财政部门要做好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三、加强商品购销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