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0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延安市2007年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市政府要求,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建立“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的领导机制,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保证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中的重大问题,由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促和指导。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按要求、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市政府法制办要认真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和咨询指导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1、延安市2007年度市直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
书。
2、延安市2007年度县区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七年一月五日
附件1:
延安市2007年度市直行政机关
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2007年1月)
本责任书分九部分、31项,共计100分。
一、组织领导(16分)
1、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能认真履行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职责。(3分)
2、制定本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和贯彻落实《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年度工作方案。(3分)
3、与本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签订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责任书样本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备。(2分)
4、对本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执法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进行年终考核,检查考核要有书面记录。(3分)
5、年度内领导小组研究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不少于两次,并有会议记录。(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