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冬令及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意见的通知

  六、落实新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市上已安排了148万元的农村“五保”供养补助资金,各县区要按照《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12号)和省、市民政、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抓好相关资金的落实,对所有农村“五保户”按照1400元/年·人的标准落实新的供养待遇。

  七、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市上已安排下拨了50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各县区要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城乡困难群众患大病、重病情况,并将本级配套资金与市下拨资金捆绑使用,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

  八、认真做好确保受灾群众和城市低保对象的冬季取暖工作。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冬季取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5〕103号)要求,继续对全市2.2万个城市低保家庭每户发放200元冬季取暖补贴。各县区要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冬季取暖期内将补贴发放到每个城市低保家庭。要结合救灾捐助工作,及时将御寒衣被发放到灾民手中,想方设法为困难群众援助取暖设备和燃料供应,保证困难群众不受冻。

  九、切实做好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工作。各县区要在春节来临之际,认真梳理和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特别是要落实好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相关配套政策,把涉及优待对象切身利益的规定落到实处。要根据新的抚恤政策及时向优抚对象足额兑付抚恤补助资金,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省、市县筹集了近千万补助资金,用于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各县区要按照民政部、财政部的有关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规范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十、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县区在春节期间,要安排好对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城乡特困群众的走访慰问活动,要针对低保边缘家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救助制度,重点做好春节慰问和取暖救助工作,落实好临时性、应急性救助的各项工作,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