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冬令及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意见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冬令及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冬令及春节期间
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意见
(延安市民政局、延安市财政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当前整体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冬令和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冬令期间的基本生活。2006年12月31日,市上安排下拨257万元的冬令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款,各县区要按照冬令灾民生活救助方案,加快工作节奏,加快救济款的拨付进度,规范发放程序,确保在元月底前将救济款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二、抓紧做好受灾群众倒危房重建工作。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房速度,确保年内恢复重建目标的完成。年内不能建房的灾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为倒房群众安排临时住所,保证每户受灾群众至少有一间保暖用房,确保倒房灾民都能够安全越冬。
三、切实安排好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市上近日安排了500万元的农村低保金,各县区要将本级配套资金与市级下拨的资金捆绑使用,在春节前将下半年的低保金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四、做好农村特困群众春节期间生活救济工作。2006年12月31日,市上安排下拨了90万元的自然灾害救济费,作为农村特困受灾群众春节期间的生活补助。各县区要做好农村特困受灾群众的生活安排工作,及时发放救济金,确保农村特困受灾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五、做好城市低保对象增发一个月低保金工作。按照目前的低保补差标准,2007年1月份给每个城市低保对象增发1个月低保金。各县区要认真核实人数,尽快落实资金,各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要提前做好兑付准备工作,确保城市低保对象在春节前领到增发的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