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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7〕185号)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优化纳税服务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途径,落实“两个减负”是各级国税机关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当前,纳税人和基层国税机关客观存在着诸如“流程设置较为繁琐、填报表证较为繁多”等不必要的负担,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减轻。今后,各级国税机关在制定政策及征管办法时,既要考虑堵塞漏洞、强化管理,又要考虑简化程序、方便纳税人;在税收执法时,既要监督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又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既要坚持依法办事,又要以便利纳税人为出发点,在减少环节、提高办税效率上取得实质性进展,防止增加纳税人的额外负担。各市、县国税机关要从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收工作宗旨的高度,进一步改进作风,不断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按照总局和省局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各项措施,为广大纳税人依法纳税和基层国税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持续深化“两个减负”成果,进一步推进减负增效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5号)和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苏国税函[2007]189号)等文件要求,对报表资料实行目录管理,凡目录以外的报表资料,不得要求基层报送。同时,能够利用信息系统产生的报表,也不再要求基层上报。二是尽快规范纳税人报送报表资料的目录,各市、县国税局及基层税务分局原则上不得增加报表资料的报送种类和数量,以切实解决纳税人报送报表资料过多的问题。各市、县国税机关要对本级要求纳税人报送的报表资料进行全面清理,对确需保留的,要说明理由并上报省局(征管处)审定。三是依托信息化手段,对纳税人报送的财务报表等基础资料、各类登记、身份证件,采取“一次录入采集、‘一户式’存储、及时维护、多环节共享应用”的办法,解决重复报送问题。四是通过压缩审批层次,改革审批方式,扩大信息流在审批审核工作中的运用,减少纸质资料流转,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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