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渝商委发〔2007〕325号)
各区县(自治县)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主管部门,经开区产业发展局、高新区经济局:
为了确保2008年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安全工作良好开局,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现就加强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责任制;要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真正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把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地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主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开展全面检查,督促各从业单位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从管理上、技术上采取对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
三、完善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各地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开展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定完善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落实力量,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梳理,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对加油(气)站、油库、危险化工仓库、液化石油气储配(充装)站及瓶装供应站等重大危险源、高危部位,要实施24小时严防死守。针对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引发的问题,要指导、督促有关从业单位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大宣传警示力度,完善防范措施,确保不出安全事故。春节、元宵节当晚23:00至凌晨1:00,油库、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储配(充装)站、CNG加气站等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应暂停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