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学生公寓、实验室等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学生公寓、实验室等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陕发改社会〔2008〕72号)


西北工业大学:
  《关于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三期工程建设立项的请示》(西工大[2007]604号)收悉。为适应你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结合省教育厅意见,经研究,同意你校建设长安校区学生公寓、实验室等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总建筑面积19.2万平方米,主要为学生公寓、食堂、学生活动中心、会议中心、难变形材料实验室、科技协作中心、附属医院、仿真实验室、运动场、国家力学实验室等。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亿元,资金由学校自筹解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