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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办理建议提案绩效量化测评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六、测评结果

  绩效量化测评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量化测评结果定期公布,并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评选承办先进单位的依据,同时纳入市直机关作风建设考核的范围。

  本工作细则自2008年1月起施行。

江门市办理建议提案绩效量化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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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测评要求│满分│         扣分(加分)内容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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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处理措施│30分│答复文不对题、答非所问、推诿责任,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  │
│  │落实,办│  │理的或代表、委员最终反馈意见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对主办│  │
│  │理效果好│  │3件以下的单位,每件扣12分;对主办4-9件的单位,每件扣│  │
│  │    │  │ 6分;对主办10件以上的单位,每件扣3分。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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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按时完成│15分│各承办单位在接受办理任务后(包括闭会期间转交),应在│  │
│  │答复工作│  │江府[2004]17号文规定的时间内办结答复并网上提交。超│  │
│  │,并上交│  │过规定办结时限未办结的建议提案,对主办3件以下的单位 │  │
│  │电子文档│  │,每件扣6分;对主办4-9件的单位,每件扣2分;对主办10 │  │
│  │    │  │    件以上的单位,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  │
├──┼────┼──┼──────────────────────────┼──┤
│ 3 │答复内容│20分│答复内容符合党的方针、政策、政府规章、国家的法律、法│  │
│  │符合政策│  │规规定,符合我市实际情况;逐件答复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
│  │,针对性│  │,能够解决的应有具体措施,并明确解决时限,使问题有计│  │
│  │  强  │  │划、有步骤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要解释清楚。达不到上述│  │
│  │    │  │要求的建议提案,对主办3件以下的单位,每件扣8分;对主│  │
│  │    │  │办4-9件的单位,每件扣3分;对主办10件以上的单位,每件│  │
│  │    │  │         扣2分。扣完为止。         │  │
├──┼────┼──┼──────────────────────────┼──┤
│ 4 │答复件格│10分│使用规定公文格式,标题和建议、提案号及办理情况分类( │  │
│  │式规范,│  │按A、B、C、D四类标明)准确;按规定答复代表和委员,同时│  │
│  │无差错、│  │抄送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和相关会办单位,并注明│  │
│  │ 漏项 │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建议提案,对主│  │
│  │    │  │办3件以下的单位,每件扣5分;对主办4-9件的单位,每件 │  │
│  │    │  │ 扣2分;对主办10件以上的单位,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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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认真开展│15分│承办单位要加强“B”类件和“不满意”件的跟踪督办,采 │  │
│  │“B”类 │  │取有力措施,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不符合此项要求的建议提│  │
│  │件和“不│  │案,对主办3件以下的单位,每件扣6分;对主办4-9件的单 │  │
│  │满意”件│  │位,每件扣4分;对主办10件以上的单位,每件扣3分。扣完│  │
│  │的跟踪督│  │            为止。            │  │
│  │  办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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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工作主动│10分│会办单位不配合主办单位或没有按规定时限向主办单位送交│  │
│  │,积极配│  │会办意见,影响办理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对会办3件以下的 │  │
│  │  合  │  │单位,每件扣5分;对会办4-9件的单位,每件扣2分;对会 │  │
│  │    │  │   办10件以上的单位,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    │  │
├──┼────┼──┼──────────────────────────┼──┤
│加分│主办的建│15分│主办的建议提案合计达到10件,超过部分每件加1分,最多1│  │
│ 1 │议提案件│  │            5分。            │  │
│  │达到一定│  │                          │  │
│  │ 数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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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会办建议│10分│会办的建议提案合计达到10件,超过部分每件加1分,最多1│  │
│ 2 │提案达到│  │            0分。            │  │
│  │一定数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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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满意和基│5分 │   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的部门,加5分。    │  │
│ 3 │本满意率│  │                          │  │
│  │  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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