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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2008〕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公安局: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08年春运从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共40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3552号)、《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青经运〔2008〕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州2008年春运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

  春运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黄南的重要内容,更是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对我州2008年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春运安全有序进行,针对春运工作涉及部门多、组织协调难度较大的特点,根据“以客为主、安全为先、方便有序、服务满意”的原则和工作目标,结合各部门主管权限和实际,成立黄南州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州春运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小青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张仕清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韩福祥  州经贸委主任

  组 员:熊得海  州发改委副主任

      卓玛本  州经贸委副主任

      张成平  州交通局副局长

      王 勇  州公安局副局长、州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经贸委安监科,卓玛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州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各县人民政府和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公安局等部门也要分别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领导本系统或所属企业的春运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并负责将重大问题上报州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安全措施,有效防止事故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运输安全。各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要求,履行安全主体职责,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各部门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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