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着力培育和发展创意产业。加快构筑为我市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提供创意设计服务的公共平台,打造创意产业集聚区。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创意产业,对创意产业实行政策倾斜,符合资质的创意机构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创意设计中心视同行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加强创意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为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撑。
10、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鼓励发明创造,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申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加大对获得国内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业标准制订的财政补助力度,对评定的重大发明专利予以重奖;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鼓励企业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对获得国家专利示范(试点)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的奖励;支持发明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及产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充分尊重和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11、推进品牌大市建设。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创建自主品牌。培育发展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市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形成以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为主导的企业品牌群体。立足特色产业集群的基础,推动中小企业联合创牌,打造区域品牌。鼓励和支持出口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质量认证,使国内品牌成为国际品牌,着力培育几个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世界知名品牌。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的企业,新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新获得浙江名牌产品和浙江著名商标的企业,按照《温州市质量与品牌奖励管理办法》实施奖励。
12、提高科技服务“三农”能力。以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现代化为目的,扶持现代农业企业,加强农业共性技术攻关,为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推广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都市农业,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安全监测及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推行农产品原产地标记制度,加快完善农业技术标准。
三、 加强科技平台建设,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13、加快温州科技城核心区建设。坚持政府支持、政策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资源共享、信息畅通、各类学科和技术互相渗透融合的目标,努力把科技城核心区建设成为我市各类科技创新公共平台的集聚中心、大企业(大集团)开发研究机构的集聚中心、新兴产业培育中心、高层次人才集聚中心和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14、加快实体型科研机构改革和创建工作。积极引进市场化的运作模式,不断改革科研院所的创新机制,鼓励大院名校与我市科研院所共建研究开发机构,改造提升科研院所的自主创新实力。继续加强引进大院名校建立实体型科研机构工作,加快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建设,同时加快创建轻工研究院和电器工程、汽车船舶工程、泵阀工程等专业研究院,为我市优势行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提供本土化的科技力量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