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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教育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加大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投入力度,做好中小学生信息技术、音像教材和学具的规范收费及管理,坚持“合理规划、建用并举、倾斜农村、均衡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温州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专项经费和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全面提高我市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与管理水平。

  (三)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全面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权益。继续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制定具有温州特色的民办教育政策,积极推进办学主体多元化和办学模式多样化改革,把办学校的建设纳入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和布局规划。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重点举办学前教育和高中段以上教育。各级各类学校之间实行联合办学,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促进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优化民办学校师资结构,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严格执行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加强民办学校校长岗位培训、教师专业培训,进一步拓宽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相互流动的渠道,实行教职工全员事业人事代理制。

  (四)加大改革力度,推进管理创新

  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县乡(镇)两级政府办学职责,县级政府要切实担负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教师和校长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明确政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严格人事编制管理,按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编制标准及管理办法核编,建立编制报告和定期调查制度。强化县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发展教育的责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化以校长负责制、教职员工全员聘任制、教师资格准入制、结构工资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试行校长任期制。逐步建立起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五)大力扶持困难群体,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认真实施省、市政府提出的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和温州市139富民攻坚计划的教育发展六项工程。以农村贫困地区为重点实施扶贫助学工程,采取“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学校减免、银行贷款”等办法对贫困学生进行补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继续开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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