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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教育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提高高等学校办学规模和质量。继续鼓励和支持各高校适当扩大办学规模,提升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加强产学研的发展,发挥好高校经济智囊的功能,支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要重点办好温州医学院和温州大学,使温州医学院、温州大学整体教学科研能力分别达到国内和省内同类学校先进水平,成为解决温州经济、科技教育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科研和人才基地。建好4至6所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发展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其中1至2所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至3所进入全国优秀高等职业学院行列,争创全国高职卓越工程。以开放大学为目标,加快温州电大建设发展。到2010年,在温高校博士点和硕士点数量分别达到10个和80个,全市高校全日制在校生达到8万人以上,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4万人以上,研究生2500人以上,成人教育学员10万人以上。

  加强高等教育区域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内外名牌大学合作办学,采取联合培养、合作研发、共建学科专业和重点实验室等途径,实现区域高等教育的合作交流。实施我市引进“大院名校”工程,加快建设第二高教园区(高职园区),增强我市科技创新能力。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推进职业学校改革和发展。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及就业市场的需求,优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结构,调整学校专业设置,增设社会急需的新专业和培训项目。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的沟通制度。

  加强劳动技能培训。积极创办一所综合性、上规模、上档次的技师学院。大力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等一系列继续教育工程,提高劳动力整体素质。各县(市、区)要努力创办 1至2所由政府主办的多功能、大容量、上规模的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中心或技工学校。

  重视农民致富能力的培养。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要创建1所省级以上的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使其成为当地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扶贫开发服务的成人继续教育基地。

  (四)切实加强素质教育

  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以弘扬民族精神、诚信教育、法制教育为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与革命传统教育。继续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论和科学精神教育。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及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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