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育强县(市、区)达11个。
(六)社会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不低于13年。
(七)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逐步达到占全市GDP的4%,基本满足公共教育发展需要。
三、主要任务
(一)稳步发展基础教育
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优先发展基础教育,把基础教育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切实予以保障。
学前教育要积极建立由政府引导、以社会力量办学为主的学前教育模式,在政府办好示范园的同时,鼓励民办幼儿园发展,推动企事业单位办园改革。完成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社区化,到2010年,全市建成省级示范性幼儿园50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100所。
义务教育要巩固提高“普九”成果,重点推动欠发达地区的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十五年教育,加快城乡均衡化教育进程,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以实施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改变农村义务教育规模小、质量低的现状。积极探索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特点的管理办法和模式,不断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制度,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到2010年,全市建成省级示范性小学45所,市级示范性小学60所;省级示范性初中40所,市级示范性初中40所。
高中段教育要继续扩大资源的供给,通过新建、迁建、撤并等方式,对高中段学校进行调整和扩充,加快现代化学校建设。在大力发展公办学校的同时,积极鼓励并引导民间力量办学。协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之间的发展,实现普高、职高招生的合理比例。到2010年,全市建成省级重点普高45所,市级重点普高35所;国家级重点职校8所,省级重点职校30所,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学校12所。
(二)加快发展高等教育
建立适应区域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以发展本科教育为主,有效扩大硕士研究生教育,积极开拓博士研究生教育,同时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鼓励网络教育、函授教育、自学考试等的发展。到2010年,基本形成能够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