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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教育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教育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温委办〔 2006 〕47 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教育强市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7月6日

温州市教育强市建设实施意见

  建设教育强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教育事业新的历史跨越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加快文化大市建设的决定》,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现就教育强市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的整体水平,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素质,不断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切实增强我市发展后劲和综合竞争力。

  二、建设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成与浙江三大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教育设施,形成较先进的素质教育的框架体系,构建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教育强市。

  (一)学前教育质量提高和数量发展相协调,2010年,0-2周岁婴幼儿接受良好早期教育,学前三年幼儿入学率达95%。

  (二)基础教育水平再上新台阶,2010年,九年制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9.9%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以上,高质量、高水平普及15年教育,享受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的人口覆盖率达到70%。

  (三)高等教育初步形成“一个大学城、一个大院名校协作办学基地”的格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5%。

  (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教师学历层次将得到整体提升。幼儿园教师专科、小学教师专科、初中教师本科和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分别达到55%、85%、80%和5.5%以上;小学校长本科中学校长研究生学历比例分别达到80% 和10%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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